来信内容: |
市长你好!现在各地都放宽落户政策,本人在乐都区按揭买了一个房子,买房的时候卖房的说可以落户,现在拿着门牌证购房合同去办理的时候说外地落户必须全款。本人就是想确定一下确定是这样的政策吗?西宁现在租房都可以落户。所以有些怀疑,但是普通老百姓根本不知道去哪里能了解准确的政策。给你们留言也一直不回复,迁不了户口孩子上学也是问题。希望可以给个准确的答复啊! |
|
回复情况: |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市长信箱反映的关于“乐都区落户政策”的问题已收悉。经乐都区公安局调查,现答复如下: 一、售房部说法不代表我们的规定,西宁市可以租房入户,只是地方性政策。 二、根据青海省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第六十一条 有合法房产落户。市(县)外(含省外)户籍人口在本地拥有合法房产的,允许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合法房产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落户。所需材料:《户口迁入审批表》、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尚未取得房产证的,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地名使用证;原户口所在地居民户口簿。当事人未取得房产证,手续不全故不能办理户口迁移。 三、已于2020年4月10日上午对本人进行了电话答复。 感谢您对海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承办单位:乐都区公安局 2020年4月6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