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
大学生创业有哪些补贴,如何办理? 灵活就业大学生如何自行购买社保/公积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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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情况: |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由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如下: 一.创业一次性奖励。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三江源地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青海省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依法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正常经营1年以上是指:有正常营业收入和一定盈利,企业招用员工的,要符合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就业登记,按月向员工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同一经营场所、同一经营项目,已享受创业补贴,法人变更为家庭其他成员的,不再重复享受创业补贴。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执行。 所需材料:创业补贴申领表;有效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省内注册企业无须提供,通过数据协同核验);户口簿复印件;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纳税证明(未达起征点的经营商户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核定通知书)、经营收入证明(会计账、流水账等)、高校毕业生(通过数据协同核验或附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信证明)、退役军人、残疾人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附相关证明材料。 申领流程:创业者向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初审、公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审定→省财政厅拨付。 受理机构: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二.创办领办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社保补贴。 创办领办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并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创业登记的大中专毕业生,按照个人实际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70%给予补贴,补贴不超过3年。生活费补贴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执行。 申报程序:创办领办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大中专毕业生填写《大中专毕业生创办领办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生活补贴和社保补贴申领表》,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学位)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向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经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农牧局共同审核确认后,由县(区)财政局直接将补贴资金拨入个人银行账户。 申请资料:申请补贴时需提供:(1)大中专毕业生创办领办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2)有效身份证明(3)毕业(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信证明;(4)法人代表注册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省内注册企业无需提供,可通过数据协同核验。 三.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1.个人自主创业,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2.合伙创业按符合条件的合伙创业人数累加,按每人上浮10%比例,总额度不超过220万元;3.小微企业按规定分别为300万元、400万元,具体额度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2021年1月1日以前发放的贷款,个人贷款仍按原规定给予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具体事宜按当地财政、金融部门规定执行。 资质审核所需材料: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反担保抵押:(1)个人房产抵押:房产证与土地证复印件(贷款申请人自有房产填写承诺书,经他人授权的房产填写授权书)(2)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公检法除外),国企单位正式职工可作为担保人,10万元需1名担保人,20万元需2名担保人,另附担保人结婚证及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人工资证明、第三方保证人保证书,责任担保承诺书;商铺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省内企业无需提供、省外企业需提供)。 申领流程: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资格审核→通过审核后向当地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和经办银行提交担保和贷款申请。 感谢您对海东市人民政府网站的关注和支持! 承办单位: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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