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开一家摄影店,想咨询一下中小微企业税收补贴优惠政策。
留言用户:my princess    留言时间:2023/8/17 18:43:04
 
来信内容:
  想要在乐都区文化街开一家摄影店,想咨询一下中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补贴政策。
回复情况: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经安排市乐都区税务局受理,现答复如下:
       适用于摄影店等个体工商户相关的中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补贴政策有: 一、《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一)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二)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一个月为1个纳税期的,月度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一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在以后的工作中,区税务局将持续做好税费宣传工作,及时与纳税人缴费人保持联系并更新动态,提高工作效率,以保持为人民服务的初心、最高的工作标准,服务全区纳税人缴费人。
       感谢您对海东市人民政府网站的关注和支持!   承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海东市乐都区税务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