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
目前我市对宠物狗及流浪狗的管理缺乏有效的措施。具体在于:晚上遛狗的时候有些市民不是牵住宠物狗,而是放任其溜达,更有甚者带着宠物狗挤在步行街、夜市摊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方,极易产生因狗伤人事件,另一方面,流浪狗由于缺乏管理,长时间又脏、又臭,有些还携带传染疾病,且有时也会攻击市民,不利于我市居民的安全出行,与创建文明城市背道而驰。建议:1.开展犬只整治,进一步摸清辖区饲养犬只底数,做好登记在册;对于流浪狗进行全面捕捉,实行集中捕捉和日常捕捉结合,依法进行处理。2.做好城市饲养宠物狗的相关规定,明确饲养条件与管理,对于流浪狗形成,从源头解决遗弃宠物问题,对于违反规定的可以危害公安安全等予以行政治安或刑事处罚等。3.做好相关规定的宣传,在社会上形成文明养宠物的风气。4.学习其他城市对于城市犬类管理经验,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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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情况: |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海东市城市管理局、海东市农业农村局及海东市公安局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及城镇化进程的深入,我市城市拆迁工作推进迅速,居民在搬迁过程中遗弃的各类流浪狗数量也在增多,严重影响了城市环境卫生及公共秩序,并对市民人身安全构成威胁。我市各县区公安、城管部门及各居民小区物业公司共同组建联合整治队伍,深入居民小区、背街小巷、游园广场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巡查,对无人管理的流浪狗,一律采取诱捕、围捕等方法进行集中捕捉。自2018年以来,共组织宣传教育活动700余次,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300余起,清理收容流浪狗500余只,将捕获收容的犬只转送到黄南州、西宁、兰州等地动物收容所及救助站,妥善处置捕获犬只。 我市农业农村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青海省动物防疫条例》《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包虫病防治行动计划》等工作要求,重点开展了犬的防疫检疫,狂犬病流行率监测,犬的包虫病感染率调查、犬只登记和驱虫工作,以及宠物诊所的诊疗监管工作。在犬只狂犬病的防疫检疫和流行率监测方面,全市将狂犬病免疫情况和流行情况纳入每年的动物疫病监测范畴,明确犬、猫及其他易感动物为重点监测对象,每年开展狂犬病病原学监测,发现疑似感染动物病例随时进行采样送检,血清学监测每年开展1次,在犬只包虫病防治方面,全市以村为单位,对家养犬只进行登记,按照“犬犬投药、月月驱虫”原则,对家养犬只进行定期驱虫,今年截至8月份,全市统计犬只共计6.59万条,其中家养犬6.5条、流浪犬0.09万条,已累计完成家养犬驱虫45.71万条次、流浪犬0.62万条次。同时,在流浪犬以及野外犬科动物活动频繁区域,设立驱虫点129处,每月进行药物投放,截至8月份,全市已累计完成药物头份8.59万份。市、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开展包虫病犬粪抗原监测和犬只棘球绦虫(包虫病感染成虫)调查,截至8月份,已累计监测犬粪1378份,剖检犬20条。在宠物诊所诊疗监管方面,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结合动物防疫检疫监管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宠物诊所、兽医经营场所等进行监督检查。 我市各级公安机关会同各县区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明确养犬管理责任,开展流浪犬文明管理,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流浪狗进行日常捕捉,动员全社会力量持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促进全民参与流浪犬管理防控工作。我们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对接相关部门拟定《海东市养犬管理办法》(讨论稿),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进行全面调研论证,尽快出台相关制度文件,推动城市文明养犬工作落实。 感谢您对海东市人民政府网站的关注和支持! 承办单位:海东市城市管理局 海东市农业农村局 海东市公安局 2024年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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