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
外省户口,在海东市乐都区购房落户,有什么具体要求。请详细说一下1.对所购房子的面积等要求,二手房行不行。2.购房后,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有什么条件要求;条件具备需要提供哪些资料;落户具体在哪里领取相关资料,在哪里办理手续。3.房产证和落户资料齐全后,落户需要多长时间。如方便留个咨询电话,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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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情况: |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由海东市乐都区公安局答复如下: 据《青海省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工作规范(试行)》规定:本人在当地有合法房产的,可在合法房产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落户。所需材料:《户口迁入审批表》,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尚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地名使用证、原户口所在地居民户口簿。配偶、子女随迁的需同时提供:结婚证、配偶及子女居民户口簿,户籍登记未反映出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其中若落户手续齐全,是否是二手房及购房面积无其它要求,同时外省落户支持跨省通办,一般为7个工作日。 感谢您对海东市人民政府网站的关注和支持! 承办单位:海东市乐都区公安局 2025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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