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扰民治理就是维护公共秩序!
留言用户:a1074007325    留言时间:2018/4/11 7:18:02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看到我的留言。我家住海东市乐都区西大桥交通花园,由于临近汽车站,常有汽车站广场跳广场舞的噪音扰民群体,每晚7点到9点,每天早上6点半到8点,他们在公共场合,公然放置大功率扩音装置,音响效果强大,使人心烦意乱,严重干扰了正常生活,扰乱了公共秩序!使人无法正常学习和休息。多次跟他们沟通,音响噪音还是依旧那么大!丝毫没有减弱!国家已经出来了多项管控广场舞噪音的法律制度以及在公共场合使用大功率扩音装置的管理规定,他们的行为是违法的,也是低素质的,也是没有公德意识的表现!
      伟大的政府啊,恳请您,派出执法力量,还我们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我在这里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复情况:
回复内容:
乐都区人民政府答复如下:执法人员已到该广场进行了调查,并与反映情况的当事人进行了调查了解。经查,该处广场跳广场舞人员时间段为每日早六时至八时,晚七时至九时,音响声音确实过大,已严重影响到附近居民的正常休息。对此,执法人员对在此跳广场舞的人员进行了思想教育,已告知在播放音响设备时调小音量,并协调将早晚时间段缩短为一个小时,以减少对市民的影响,执法人员也会加大在早晚班期间的巡查力度,防止扰民事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