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 5月20日本人反映了关于乐都区西贝商业广场楼停车、水、电收费问题,6月2日,乐都区人民政府,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给予了答复:经过调查,责令青海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及时进行整改调整,并于2020年6月1日起执行,对此,本人对于有关部门的重视表示感谢。但是,到目前为止(6月8日),公司仍按照原来的收费标准执行,墙上贴的收费标准依旧是原来的,没有得到整改调整。敬请相关部门督促实施,给大家一个幸福和谐的家园。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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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情况: |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市长信箱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乐都区市场监管局调查,现答复如下: 经过调查,乐都区西贝商业广场楼(原乐都区饮食城)物业管理由青海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管理,房地产开发公司已按发改委文件规定的标准向小区住户收取水电费;关于小区住户停车费收费问题已责令青海宇通房地产开发公司从即日起严格按照东发改价格〔2019〕401号关于规范海东市平安区、乐都区住宅物业服务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感谢您对海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承办单位:乐都区市场监管局 2020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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