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
你好,假如我现在名下有套房产,贷款全部结清。再购买房产时第二套房产的贷款是按首套房产计算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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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情况: |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海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住建部《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中“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执行第二套差别化利率政策”规定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 51267-2017),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根据借款人家庭拥有的住房套数进行认定,已拥有一套住房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感谢您对海东市人民政府网站的关注和支持! 承办单位:海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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