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
您好 海东近日印发《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方案》中提到女性产假由188天提高到218天,请问该项政策具体的生效日期,正在休产假的妇女是否可以享受政策并延长假期,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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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情况: |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由海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答复如下: 《关于印发海东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办〔2024〕90号)于2024年11月28日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该文件可在海东市人民政府官网查询到。未标明具体政策生效日期的政策条款均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正在休产假的妇女可以享受政策并延长假期,产假已休完的不予补休。 感谢您对海东市人民政府网站的关注和支持! 承办单位:海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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