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海东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www.haidong.gov.cn/images/2024090209271144921.doc),如实填写下列内容: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申请渠道
(1)网上申请
可登录“海东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网址:http://www.haidong.gov.cn/ysqgk/works.aspx?portalid=1)提交申请。
(2)邮政寄送
收件人:青海省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收件地址: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海东大道10号。
联系电话:0972-8612678。
邮政编码:810700。
注意:请在邮寄信封上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申请
传真号码:0972-8612678。
注意:请在传真材料上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当面提交
收件人:青海省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海东大道10号。
联系电话:0972-8612678。
3.答复期限
本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4.信息处理费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缴有关事项的通知》(青政办〔2021〕10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5.结果查询
依申请公开办理结果查询,请登录以下网址:
http://www.haidong.gov.cn/ysqgk/Search.aspx
附件下载:《海东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