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是多民族聚居区,是青海省开发较早、文化历史悠久的地区,因地处华夏民族摇篮——黄河上游及其重要支流湟水之间、兰西之中心、海藏之咽喉、河湟之核心,史称“河湟间”“河湟地区”,是河湟文化的发祥地和核心区。海东历史源远流长,在漫长的历史演进中,河湟地区由“逐水草而居”的原始游牧状态进入较发达的农耕文明。 河湟各族人民在这片土地上共同开发建设,创造灿烂的历史文化。
考古发掘表明,早在6000多年前,这里就有华夏先民活动的痕迹。秦汉以前,以海东为中心的河湟地区属羌人聚居地。西汉神爵元年(前 61 年),在今海东地区先后设置一郡三县,即金城郡(治今民和下川口)及安夷县(治今平安区)、破羌县(治今乐都区)、允吾县(治今民和县),三县均属金城郡,标志着海东地区正式纳入汉朝中央政府的行政体系。隋唐时期,海东地区盛极一时,一度成为陇右乃至西北地区的政治中心和军事重地。明清两朝,今海东地区除循化县较长时间属河州管辖外,其余属西宁卫、府辖地。民国元年(1913 年),北洋政府任命马麒为西宁总兵,从此马麒、马步芳统治青海近四十年。民国二年(1913 年)青海地区废西宁府,留西宁道,并改厅为县,改循化厅为循化县,巴燕戎格厅为巴戎县(后改巴燕县,又改为化隆县)。民国十八年(1929 年),青海正式建省,建省时改碾伯县为乐都县。7月11日,由西宁、湟源两县析置共和县,治曲沟。8月15日,由循化县析置同仁县,治隆务。1930年4月1日,由乐都、循化县析置民和县,治上川口。8月8日,由西宁县析置互助县,治威远镇。
1949年9月1—4日,循化、民和、乐都、化隆等县先后解放,12日互助县解放,海东人民获得新生。1949年9月,乐都、湟中、湟源、民和、互助、化隆、循化相继成立中共县委和县人民政府。1954年2—3月,成立互助土族自治区、化隆回族自治区和循化撒拉族自治区人民政府。1955年4—6月,互助、化隆、循化三个自治区改称自治县人民委员会。1960年2月,经国务院批复,湟中县划出平安、通海两个区(县级),一县两区统归西宁市管辖,同年4月,设立平安区(县级),归西宁市领导。1962年4月,撤销平安区建制,其行政区域仍归湟中县管辖范围。1954年12月,大通县第八区(包括隆旺、丰稔上、丰稔下三个乡)划归互助县,互助县第三区(包括长宁、清水、浑水、新政、苏家堡、峡门)划归大通县管辖。1959年1月,经省人委通过,报国务院批准,将省直辖的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改由黄南藏族自治州代管。1962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由西宁市管辖的湟中县、大通县、互助县,由黄南州代管的循化县改由青海省直辖。自此至1978年,海东各县由青海省直辖。
1967年11月至1968年2月,经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各县相继成立革命委员会,取代党委、政府机构,实行一元化领导。1980 年12月至 1981年2月,各县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撤销革命委员会,恢复人民政府机构。
1978年10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从湟中县析置平安县,同时设海东地区,辖民和、乐都、湟中、湟源、平安县和互助土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循化撒拉族自治县。1979年3月,中共海东地委和海东行政公署正式成立,驻平安县平安镇。1986年,民和县改称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1999年12月,湟中县、湟源县划归西宁市管辖。
2013年2月8日,国务院下发批复,批准青海省撤销海东地区和乐都县,设立地级海东市,海东市设立乐都区,均驻碾伯镇。2013年7月1日、6日、7日,海东市首届党代会、政协会、人大会分别召开,标志着海东撤地设市和乐都撤县设区顺利完成。2015年2月16日,撤销平安县,设立海东市平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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