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青海省民和县杏儿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线路送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月6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72-8615030
通讯地址: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乐都路100号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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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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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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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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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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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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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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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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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民和县杏儿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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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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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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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旭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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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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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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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3-青海省民和县杏儿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