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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2017〕9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民族、宗教
成文日期: 2017年02月15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2月15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十三五”卫生与健康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海东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

 

2017213

 

海东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

根据中共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青海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青政201515和《海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东政办〔2016〕24号),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二五”期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卫生计生委的有力指导下,全市上下攻坚克难推医改、凝神聚力促发展、一心一意惠民生,卫生计生改革发展取得新成绩,人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

1、全民健康整体水平明显提升,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人均期望寿命2010年为69.9岁,预计2015年达到73.2岁;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从2010年的16.07‰45.14/十万下降到2015年的9.39‰28.95/十万;法定报告传染病(甲乙丙类)发病率从2010625.6/十万下降到2015年的549.99/十万;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发生率从2010年的8.96%下降到2015年的2.14%2013年国家第五次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我市居民两周患病率为15.3%,比2008年国家第四次卫生服务调查的16.4%下降了2个百分点。

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改革成效初步显现。通过五年来的改革实践,医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初步建立了覆盖全市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保障、健康医疗服务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打破了“以药补医”的历史,初步构建了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在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基本药物统一网上招采、村卫生室配备基本药物、分级诊疗、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和“先住院后结算”八个方面的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全市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及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持续深入,切断了以药补医的链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初步建立了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的运行机制。全市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由2010年的5.1%提高到2015年的9.88%,居民个人卫生费用支出占比由2010年的32.5%下降到2015年的24.9%,促进了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有力地保障和改善了民生,提升了人民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为进一步深化医改奠定了扎实基础。

3、公共卫生服务全面覆盖,均等化水平逐步提高。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均服务项目增加到16类,通过规范服务流程,明确服务对象和服务标准,按服务数量和质量付费,极大地调动了基层卫生人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积极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指标在短期内大幅度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达到45元。同时,通过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重点疾病、重点人群进行干预,在政策上实现了公共卫生服务全覆盖。

4、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卫生资源状况得到改善。全市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投入,“十二五”期间政府卫生投入累计达到18亿元,其中,基本建设投入3.9亿元,完成新建、改扩建项目742个,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市卫生人员数(不包括村卫生室人员)从2010年的3986人增长到2015年的5322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数从1681人增长到2081万人,注册护士从1179人增长到1503人,每千人卫生技术人员数从2.86人增长到3.69人,其中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数从0.760.84人分别增长到1.361.04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从2010年的3319张增长到2015年的5045张,每千人拥有床位数从2.36张增长到3.49张。

5、人口政策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得到加强。十二五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三不变”,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 。人口出生率从2010年的14.76‰下降到2015年的14.00‰,人口自然增长率从2010年的8.87‰下降到2015年的8.85‰,出生政策符合率达98%,比2010年提高了3个百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从2010年的115.59下降到2015年的108.13,稳定了低生育水平,妇女总和生育率已降到更替水平以下。通过推进康福家行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均等化服务、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脱贫致富等工作的开展,广大群众对婚育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认真落实“单独二孩”生育政策,使我市人口结构及出生人口性别比进一步趋于合理。认真实施“三项制度”和积极探索制定对计划生育家庭相关优惠政策,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尽早脱贫致富奔小康。加大改革力度,全面完成县(区)乡两级计划生育服务和卫生机构的整合,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各项活动,计划生育服务条件不断改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到2014年,全市两区四县均达标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挑战

1、疾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居民疾病谱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传统传染病虽然得到有效控制,但新发传染病,包括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性传播疾病,特别是HIV 感染和艾滋病发病率呈现快速上升的趋势,鼠疫、包虫病、碘缺乏、氟中毒等地方病依然威胁广大居民的身心健康。近年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经成为影响居民健康的头号杀手,2015年全市死亡原因构成中循环系统疾病占总死亡人数的39.3%,恶性肿瘤占23.25%

到目前全市没有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专业机构,仅在卫生行政部门设有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严重制约了我市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的有效开展。全市居民的健康知识知晓率仅为46%,健康行为形成率3.8%,吸烟、酗酒、高能量饮食、缺少体育锻炼、不健康的生活习惯等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居民的健康水平。

2、卫生资源总量和结构无法满足居民健康需求。虽然全市卫生资源配置状况有了明显的改进,但仍然处于总量不足的状态,从每千人拥有卫生资源上看,截止2015年底全市每千人卫生技术人员数为3.69人,其中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数分别为1.361.04,每千人拥有床位数为3.49张。同期全省分别为5.9人、2.23人、2.25人和5.71张。上述指标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62.34%60.98%46.22%67.12%。同时,全市没有三甲综合医院,致使全市大量本应在本市进行治疗的患者不得不到省级医疗机构就医,不但增加了我市居民就医的经济负担,同时也影响了全市医疗卫生水平的提升。作为新建城市,城市卫生服务体系还不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尚未全面覆盖。

3、卫生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亟待加强。我市卫生人员总体素质不高,全市卫生人员中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仅占0.11%,大学本科学历的占25.83%,大专学历的占55.52%,中专及中技学历的占13.49%。具有正高职称的占0.55%,副高职称占6.63%,中级职称占27.99%,初级职称占54.71%。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不足,基本医疗服务出现滑坡,201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门诊人次为全市门诊人次的52.26%,出院人次仅为全市出院总人次的30.36%,比2010年分别下降了9.6518.03个百分点。

4、城镇化、工业化、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巨大挑战。城镇化带来的人口密度增加导致了生活环境恶化,加重交通拥挤、住房紧张、供水不足、环境污染、社会安全隐患等问题,而流动人口的健康和就医状况更增加了卫生计生服务工作的难度。工业化进程及经济高速增长改善了人民生活,同时也给居民健康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如环境污染、职业病、损伤中毒成为危害居民健康的新挑战。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2015年我市老年人口达到全市总人口的12.32%,老年人口的增加必然带来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健康养老服务等方面的严峻挑战。

二、面临的机遇

(一)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对卫生计生事业提出新的要求

四个全面发展战略的实施,将极大地提升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速度。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也必将给我市的卫生计生事业带来诸多要求。作为新建城城市,城市建设和城镇化进程必将快速推进,公共卫生问题将变得越来越突出,人民健康观念、健康意识的增强,给卫生资源配置提出新的要求。尤其是随着居民生活和工作方式的变化,导致社会、心理、精神因素引起的疾病将会增加。

(二)新一轮医改为卫生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新一轮医改明确要完善构成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的四大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与完善管理、运行、投入、价格、 监管、科技与人才、信息、法制等方面的工作,确保支撑医药卫生四大体系有效运行,并明确了相关的主要政策措施。新一轮医改不仅为我市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加速发展、布局调整、体系完善和体制建设提供了良好机遇。

(三) 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明显提高

目前,城市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的变化以及社会收入分配结构的调整,将会带来消费结构的变化,对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提出更高的需求。随着“健康海东”建设和医养结合国家级试点城市项目的推进,医疗卫生服务既要关注急性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又要关注生活方式所导致的慢性病的控制;既要满足社会各阶层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更要关注低收入群体、农村和贫困地区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因此,在加速基本医疗卫生保健体系建设的同时,应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大力发展健康产业,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提升全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

(四)人口老龄化及生育政策调整促进健康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统筹医疗、养老服务资源,发挥市场作用,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服务有效衔接,建立健全养老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促进健康老龄化。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必将改善出生人口性别比,人口自然增长率明显提高,新增人口对卫生医疗资源有了新的现实需求。

(五)丝绸之路经济带和精准扶贫攻关规划的实施为卫生计生事业持续发展带来新的挑战。

为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结点城市和精准扶贫的重要地区,丝绸之路经济带及精准扶贫攻关规划的实施,不仅将为我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带来新的机遇,同时也给我们在实施健康扶贫行动,保障全市居民身心健康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将新的资金投入转化为居民健康水平提高的新产出,将是我市面临的新机遇,更是新的挑战。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青海时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的重大要求,贯彻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定不移的贯彻“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按照市第二次党代会和市人大二届一次会议的部署,以维护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建设健康海东为目标,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坚持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与人才,转变卫生计生发展方式,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完善人口发展战略,促进区域人口均衡发展。持续有效地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促进卫生计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发展。立足市情,深入分析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现状、面临形势及问题,因地制宜,科学谋划,建立符合海东实际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推动健康海东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2、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全力推进分级诊疗和医药分开,坚持政府主导,市场驱动,切实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效率和效益,创新发展模式,建立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3、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结合东部城市群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区域医疗服务中心建设,统筹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公立和民营之间、中医和西医之间、医疗和公共卫生之间的资源分配和发展,完善基层医疗服务模式,发展远程医疗,促进医疗资源下沉。

4、坚持民生优先,和谐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人人共享的理念,把提升人民健康素质和水平作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落脚点,完善人口发展措施,注重家庭发展,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事关民生的全局性问题,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和谐发展。

5、坚持远近结合,持续发展。坚持立足当前与谋划长远相结合,围绕解决好全市卫生计生当前面临的主要矛盾,更加注重卫生计生事业长期可持续发展,以改革为抓手,把加快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推进人才强卫战略的重要抓手,加大骨干人才和基层适宜人才的培养、培训。

(三)发展目标

——2020年,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使全体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个人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区域间卫生资源配置和人群间健康状况差异不断缩小,基本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

——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促进城乡居民享有同质均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规范有序、结构合理、覆盖城乡、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器械采购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规范,确保基本药物安全有效、公平可及、合理使用。

——完善“三项制度”为主的利益导向机制,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落实政府购买优生优育技术服务政策,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得到提高。

——支撑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各项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有效保障医药卫生体系规范运转。

2020年,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主要指标:

 

“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指标

 

指标

单位

目标

指标

性质

        

总人口

万人

157

约束性

人口自然增长率

10

约束性

人均期望寿命

提高1

约束性

婴儿死亡率

9

约束性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0

约束性

孕产妇死亡率

 /十万

25

约束性

法定传染病报告率

%

98

预期性

新发涂阳肺结核患者的治愈率

%

85

预期性

全人群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率

%

6.0

预期性

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5

预期性

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

%

50

预期性

重点慢性病防治核心信息人群知晓率

%

60

预期性

3 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90

预期性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90%

预期性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

95

预期性

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

98

预期性

监督覆盖率达

%

100

预期性

集中式供水工程水质卫生监测覆盖率

%

80

预期性

日供水1000立方米以上的集中供水单位卫生监督覆盖率

%

90

预期性

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

4.95

预期性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1.55

预期性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1.87

预期性

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

0.64

预期性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2

约束性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

9

预期性

入出院诊断符合率

%

95

预期性

中(民族)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占全市总诊疗人次的百分比

%

19

预期性

中(民族)医疗机构出院人次占全市出院人次的百分比

%

17

预期性

社会办医床位数达到全市医疗机构床位数的百分比

%

25

预期性

能够在县域内得到有效治疗的患者达到

 

85

预期性

 

农村计划生育“三项制度”政策落实率

%

100

预期性

生殖健康服务覆盖率

%

90

预期性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25

预期性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

60

预期性

 

 

      四、主要任务

坚持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推动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统筹城乡、区域间和卫生事业各领域协调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保障。

(一)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为原则,以破解难题、改革创新为手段,统筹推进医保、医药、医疗协调联动发展,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公共卫生、监督管理等综合改革,切实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把着力解决深层次的矛盾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不断健全稳定长效、充满活力、规范有序的改革运行新机制。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领卫生和计生事业发展,重点在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健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改革、巩固基层综合改革成果、改善和加强药物供应保障、增强医疗服务综合能力、强化医疗卫生综合监管七个方面进行系统性改革,特别是将医联体建设和分级诊疗作为改革的突破口,为建立符合市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着力优化资源配置,构建功能完善的医疗卫生体系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原则,实现卫生计生资源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化,实施有效率的适度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力争在全市各县(区)基本建立起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有效、经济、公平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善和提高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为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

着力加强以公立医院为骨干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将新建海东市三级综合医院建设成“西部一流、国内先进、立足海东、服务全省、辐射周边”的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在疑难重症诊疗、医学教育和科研领域起到引领作用;强化县域卫生资源配置,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使全市所有县级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完成标准化建设,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努力做到85%的患者能够在县域得到有效治疗的医改目标。

坚持提高质量,强化专科医院建设,争取各级政府投资和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儿童、精神、妇产、肿瘤、传染病、老年病、康复等市办专科医院,以满足本区域居民的医疗卫生需求。

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建立和完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强化健康服务管理,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1、完善重大疾病专病专防策略。继续落实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扩大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监测检测、综合干预、抗病毒治疗的覆盖面,加强血液管理、医疗保障、关怀救助、权益保护、组织领导和防治队伍建设。减少艾滋病新发病例,降低艾滋病死亡率,进一步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和措施,巩固和提高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强化流动人口预防接种管理质量,使疫苗针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维持全市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努力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加强重点人群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加强手足口病综合防控。加强流感监测和防治工作。有效落实碘缺乏病等地方病、鼠疫、包虫病综合防治措施,实现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加强慢性病防治和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口腔卫生等工作。全面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加强慢性病高危人群发现和预防性干预工作,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基层综合防控。大力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活动,实施高危人群健康管理、生活方式指导和干预。加强脑卒中、冠心病等心脑血管疾病的筛查和防治工作。开展重点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工作。加强伤害监测,开展以儿童为重点的伤害干预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康复工作体系和网络服务,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病例报告制度,加强管理治疗,使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得到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和紧急救助。逐步完善社会心理支持和心理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加强龋病和牙周病防治,扩大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覆盖面。

2、推动爱国卫生运动与健康促进。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推进国家、省级、市级和县级卫生城(镇)、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单位创建工作。推进“海东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和以改水改厕为重点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建立农村环境健康危害因素评价体系,加强病媒生物监测防控,做好除害防病工作。

全面推进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开展健康城市综合示范建设,形成可推广的健康城市建设模式。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家庭建设等评比活动。开展健康城市建设效果评价,实现科学、动态管理。推进健康村镇建设,提高农村居民卫生素质和健康水平。

力争建立市级和县级健康教育基地,发挥健康教育体系和基地作用,针对重点疾病、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教育活动,继续推进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普及基本卫生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到2020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20%,具有科学健康观的人口比例达到60%。加强控烟宣传,建立免费戒烟热线,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积极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单位,建立完整的烟草流行监测体系。到2020年,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在2015年基础上下降3个百分点。

3、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网络布局。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不断完善工作任务分配模式、项目绩效考核模式和资金分配模式,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积极性和群众感受度。以城镇、边远农村为重点,加强全科医生服务团队建设,扩大项目覆盖面,提高服务质量,使城乡居民,特别是流动人口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管理,不断丰富和拓展服务内容,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覆盖面。

4发展老年健康服务。 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开展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推广以慢病管理、中医药和老年营养运动干预为主的适宜技术,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有效改善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降低失能风险。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重点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加强综合性医院老年病科建设。

5促进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健康。 实施精准扶贫工程和医疗卫生扶贫专项工作,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对患大病和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分类救治,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明显改善贫困地区医疗服务能力,实施持续的一对一帮扶,深入推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帮扶

贫困县乡镇卫生院,积极促进远程医疗服务向贫困地区延伸。

维护流动人口健康。按照常住人口(或服务人口)配置资源,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做好流动人口聚居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广泛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行动,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水平。关怀关爱留守人群特别是留守儿童,积极开展留守儿童健康教育项目,促进社会融合。

确保残疾人享有健康服务。城乡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加大符合条件的低收入残疾人医疗救助力度。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无障碍设施。实施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以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为重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到80%。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和社区康复。

6、着力保障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完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利用国家投资完成市、县两级妇幼保健规范化建设。建立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中心及绿色通道,加强市、县级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产科、儿科能力建设,提高服务质量。继续组织市、县级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站)产科、儿科医师,进驻乡镇卫生院进行指导,提高住院分娩率,做好高危孕产妇筛查和监测工作。进一步推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工作。做好以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为重点的农村常见妇女病防治工作,到2020年,农村适龄应检妇女常见病检查率达到80%。加强孕产期保健服务,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开展出生缺陷三级综合防治,加强婚前孕前保健宣传教育、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产后访视、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加强儿童保健管理和服务,着力改善儿童健康状况。加强母婴医院管理,提高母乳喂养率,促进婴幼儿科学喂养。推广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适宜技术,重点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儿童常见病诊治、现场急救、危急重症患儿处理和转诊能力。加大儿童营养水平监测,降低儿童营养不良、肥胖和贫血患病率。

7、进一步提高卫生应急能力。进一步完善以“一案三制”(预案、法制、体制、机制)为主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卫生应急指挥系统。继续做好鼠疫、流感大流行、重大输入性传染病或新发传染病疫情等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完善信息报送、风险评估和预测预警制度,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预警和预防控制工作。以灾害事故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和突发中毒事件、意外伤害、生物恐怖事件卫生应急、心理援助为重点,全面做好各类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医疗救援、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卫生防疫、卫生监督、食品安全监管等各类卫生应急队伍专业化建设,改善装备水平,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全面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水平。做好重大节庆和经贸、文体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装备水平,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提升专业人才技术能力等措施,基本建成适合市情、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医疗急救救治体系。

 

 

 
 

(四)全面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提升服务能力

1、继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按照“四个分开”的要求,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开展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突破口,以建立人事分配和经费补偿新机制为切入点,统筹推进取消以药补医、人员总量核定、经费补偿机制、人事分配制度、绩效考核、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人才队伍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信息化建设、精细化管理、医德医风建设、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巩固和深化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的长期合作帮扶机制。按照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强化政府责任,完善经费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拓展改革内容,创新体制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明确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优先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公立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指导,提高分工协作水平,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进一步完善市级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在医疗机构深入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为内容的“三好一满意”活动和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活动。完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等医疗服务要素准入和退出管理制度。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开展重点学科建设、建成一批省市重点学科,同时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质量控制工作。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建立临床药师制度,促进以抗菌药物为重点的临床合理用药。提高临床护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服务模式,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完善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体系,降低医院感染发生率。大力推动无偿献血,到2020年,无偿献血率达到16人次/千人口。规范临床用血,保障血液安全。

3、强化医疗服务监管。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体系,完善医疗服务监管法规制度,加强医疗服务行为、质量安全和机构运行的监测监管。开展平安医院建设,完善投诉机制,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建立社会监督与评价长效机制,健全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医疗事故调处机制。全面加强医师定期考核,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有序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到2020年,基本形成比较健全和规范的医院评审评价体系。

4、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对医药费用的监管,将总费用和次均费用增长率、平均住院天数以及药占比等指标纳入医院目标责任和绩效考核体系,及时查处为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合理用药、用材、检查以及分解收费等行为。加强对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疾病诊疗行为的重点监控,力争到2020年,全市医疗机构年次均门诊和住院费用增幅不高于同期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人均收入的增长水平。

 

(五)积极发展中藏医药事业,满足居民多元化需求

在巩固、完善、提高现有中藏医医院的基础上,加强综合医院中藏医科建设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建立市县(区)中藏医药培训和适宜技术推广基础,到2020年,100%的综合医院设立中藏医科,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藏医药服务。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藏医医院和中藏医门诊部,鼓励中藏医专业技术人员开办中藏医诊所和个体行医。充分发挥中藏医药预防保健特色优势,积极实施中藏医药治未病工程,在疾病预防与控制、妇幼保健工作中积极运用中藏医药方法和技术。在各级中藏医医疗机构设置中藏医药养生、保健、康复服务科室,开展中藏医预防保健服务。到2020年,80%综合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配置中藏医药预防保健必要设备、技术和中藏医药人员。

(六)坚持基本国策,加强计划生育服务

深入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和完善现行生育政策,认真落实“全面二孩”政策,确保人口中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突出做好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人口计生工作。深化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加强对民族地区计划生育管理,切实防止多胎生育,认真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加强优质服务。继续推进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标杆创建、示范站创建等活动。全面落实服务机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信息咨询、优生指导、随访服务、生殖保健等八项功能,全面开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相关服务。以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指导群众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育龄夫妇享有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覆盖率达100%。加强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强化服务机构质量监督,规范服务程序和服务行为。深化计划生育药具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免费基本药具制度。

切实落实计划生育三项补助政策,为育龄妇女提供健康检查和生殖健康服务,全面开展13项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服务和国家免费孕前健康检查项目。高度关注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加大帮扶工作。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使随迁儿童享有与流入地户籍儿童同质均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强化流动人口的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控工作,促进农民工与城镇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七)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功能

1、加强骨干医学人才培养。继续实施公立医院,特别是市三级综合医院高端人才培养和引进工程,建立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努力提升我市卫生人才整体医疗技术水平,培养造就一支带动全市医学领域学科建设的骨干人才队伍。实施学科建设带动人才创新工程。继续完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通过学科建设培养一批创新型学术带头人,提升医疗卫生水平和创新能力。优化学科队伍,改善人才结构。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大卫生应急、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卫生监督、精神卫生、职业病防治、妇幼保健等急需紧缺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强化执业药师、医学影像、临床检验等医技人员培养。

2、加强基层适宜卫生人才培养。继续落实农村定向培养招录医学生,县(区)级医院培养骨干医生政策,进一步优化基层人才结构。把建立全科医生制度作为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关键举措。加快推进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建设,通过正规培养、转岗培训、执业医师招聘等方式加快培养步伐,到2020年,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再培养全科医生150名,实现为城市每万人口、农村每所乡镇卫生院配备2 名全科医生的目标。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护士基础护理知识培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算机网络操作人员规范化培训,对乡村医生每两年轮训一遍,不断提高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特别应加强被培训人员实际工作能力及知识应用能力的评价工作,保证被培训人员能够培训期间有所学,培训结束能应用,培训结果看得见的效果。

3、加强各级对口帮扶机制建设。将对口帮扶作为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的重要手段,将提高被帮扶机构服务能力作为衡量帮扶效果的关键指标,采取按需求帮扶的方式,针对被帮扶医疗机构的薄弱科室和薄弱环节,按照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逐项提高的模式,力争使每轮帮扶能够提高1-2个科室或者1-2项技术能力,从而通过较短的时间使被帮扶医疗机构在整体服务能力方面有较大提高。

4、加强临床医学研究。力争通过市三级医院与国内外医疗机构的合作,加强心脑血管病发病和防治的临床研究,开展恶性肿瘤发病和防治的临床研究,开展肿瘤的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和预后研究。积极开展危害我市人民健康的地方病及其他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临床研究。

 

 

 
 

(八)强化食品安全监测和卫生监督工作

1、加强食品安全监测网络建设。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规划,推进我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配套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整合监测资源,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机制,提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源性疾病监测和事故应急能力。

2、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对尘肺、职业中毒、职业肿瘤等重点职业病的监测监督。逐步扩大职业健康检查覆盖面,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不断完善职业病防治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程序。加强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职业健康促进,强化职业病防治专业人员培训,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水平。

3、加大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城乡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学校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提高水质检验能力,推进全国统一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建设。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消毒产品及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检。以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为重点,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协调配合环保部门,推进环境污染对健康影响的监测评估工作,提高重金属污染健康危害监测和诊疗服务水平。密切配合教育部门,以农村寄宿学校等薄弱环节为重点,全面推进学校卫生监督,保障师生健康。加强对医疗机构诊疗项目、医疗广告的严格监管。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力度。加强卫生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提高依法监督能力水平。深入开展卫生监督稽查,规范文明执法行为。

(九)推进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

在《青海省卫生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加强全市统一的卫生计生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医疗卫生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和综合管理系统信息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健康档案与电子病历数据库,全面推进以电子病历为基础的医院信息系统规范化建设,建立全市远程医学信息中心,上接国家卫生计生委远程会诊中心,下联市、县(区)医院及乡镇卫生院,实现远程会诊、双向转诊、电子病历与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的交互等功能,实现居民健康“一卡通”。探索开展互联网+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建立市、县、乡三级120急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开展卫生服务监管和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推进卫生信息系统各项应用。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5%以上,规范化电子病历数据库建设达到100%。实现卫生计划生育信息资源共享及全行业监管。

 


 

(十)大力推动健康服务业发展

1、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坚持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功能、数量、规模、结构和布局。遏制公立医院盲目扩张,在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留出足够空间。在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优先考虑社会资本,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举办医疗机构,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形成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公平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力争到2020年,全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医疗机构总床位数的25%左右。

2、加快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通过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积极与民政部门协调,在养老机构中增设医疗服务,为老年人提供集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为一体的养老服务。在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实行老年患者就医享受优先制度,为老年患者提供方便,努力营造方便老年人就医的良好环境。建立和完善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社区服务等机构之间的转诊与合作机制,开展医务人员上门服务,免费体检,康复指导,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规范、个性化的医疗服务。到201780%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方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到2020年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有序共享,基本建成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方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十一)强化法制化建设,建立预防化解医疗纠纷的长效机制

在全市医务工作者中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做好医院投诉管理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衔接,以“调解优先”为原则与患者进行沟通协商,设立接待场所,配备接待人员,接受和处理患者及其近亲属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咨询、投诉,公示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纠纷处理、调解程序,及时处理咨询投诉。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争取社会管理创新资金作为经费保障。同时,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深入开展职业精神教育和“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活动,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打造诚信和满意医疗卫生机构;加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社会宣传,倡导全社会理解医学局限性、尊重理解医护人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主要指标列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合理配置公共资源,认真组织实施,有序推进各项卫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完善体制机制

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整合卫生计生管理职能,加强统筹协调,提高行政效率。强化政府在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不断增加卫生投入,健全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偿机制,为推进卫生改革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三)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切实提高各级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能力。深入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医务工作者、广大人民群众的卫生计生法治观念,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入开展新闻宣传,树立卫生计生行业良好形象,为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实施项目拉动战略

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建设需求,研究提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库,重点改善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和技术装备,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提供能力。

   (五)加强规划监测评估

建立健全实施规划监测评估体系,对规划实施进展和效果进行中期和末期评估,提高实施规划的科学性,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对策,提高规划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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