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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17〕156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17年08月14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8月14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开展金融风险梳理排查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根据省金融办《关于开展金融风险梳理排查活动的通知》(青金办发〔2017〕67号),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金融风险梳理排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重点

此次排查活动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一是重点企业高杠杆率风险;二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三是房地产信贷风险;四是企业债务及债券违约风险;五是非法金融活动风险;六是投融资平台经营风险;七是地方金融监管风险;八是地方金融机构运营风险;九是互联网金融风险;十是涉众型人员群体性上访风险。

二、职责分工

各县(区)政府重点排查辖内政府融资平台风险,辖内企业融资运营风险,小贷、担保公司等地方性金融机构运营风险及监管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各类交易平台风险,涉众型投资人员群体性上访风险,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风险。

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重点排查辖内企业高杠杆风险、资金链风险、到期债务违约风险、债券刚性兑付风险、平台运营风险。

市发展改革委重点排查市级政府性融资平台债务风险、以前年度发行各类债券到期兑付风险、市内重点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金融风险。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国资委重点排查市属出资企业及市内重点民营企业高杠杆风险、资金链风险、到期债务违约风险、债券刚性兑付风险等金融风险;排查控股企业经营风险及担保代偿风险。

市公安局按照公安机关防范经济风险座谈会精神,深入开展打击整治涉众型、风险型经济犯罪活动,重点防范和打击金融欺诈、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市财政局重点排查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市内相关政府性基金运营风险。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重点排查房地产信贷风险、房地产泡沫风险。

市交通运输局重点排查交投、铁投平台债务风险及地方交通项目建设负债风险。

市商务局重点排查典当拍卖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运营操作风险。

三、工作要求

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风险排查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全面摸排。各县(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金融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组织,严密实施,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及时稳妥处置摸排中发现的各类金融风险隐患。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排查情况,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策”的原则做好风险分类处置工作,及时制定处置预案,对于自身能够处置化解的按照风险隐患排查“一单四制”的工作要求,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对列入清单的每项风险隐患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切实做到风险隐患不整治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加快风险处置进度。对于自身无法化解的,要明确提出风险处置所涉及部门、具体处置事项及办结时限。

二要强化保密意识。风险排查工作具有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等特点,各县(区)、各部门在风险排查过程中要讲究策略方式,依法依规稳妥化解存量风险,有效控制增量风险,切实防范风险蔓延和叠加。

三是要强化督导检查。市金融办将按照市政府领导指示要求,适时对各县(区)、各部门开展风险排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风险排查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处置责任不落实、活动组织不得力、信息报送不及时的县(区)及部门进行通报问责。

请各县(区)、各部门于即日起开展风险梳理排查专项活动,并于8月18日(星期五)上午12∶00前将风险排查情况、风险排查台账、风险处置方案等加盖公章报市金融办,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市金融办将汇总梳理后上报市政府及省金融办。

附件:各县(区)、各部门风险排查台账

 

联系人:苏 之

电 话:8685594(传真)

邮 箱:450469449@qq.com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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