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全市大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把好新建信息系统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关,确保新建应用系统与市大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互联互通,我市参照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结合实际,制定了《海东市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应用单位接入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2月3日